发布日期: 2022-11-30
来源网站:m.weibo.cn
作者:信号财经
主题分类:劳动法律案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解除劳动合同, 累计旷工, 工时长, 公司, 工位, 被告, 视频, 法院
涉及行业:
涉及职业:白领受雇者
地点: 北京市

相关议题:劳动合同, 工作时间, 工人仲裁/起诉, 离职辞退(包含遭到裁员或逼退)

  • 员工因未在工位被认定旷工超过3天而被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 员工不服仲裁结果,将公司诉至法院。
  • 公司提交多段视频证据显示员工未在工位,认为员工已累计旷工超过3天。
  • 法院认为员工不在工位并不等同于脱岗,公司未能证明员工未完成工作或未进行核实确认。
  •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11.6万元。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员工超3次不在工位被认定旷工遭辞退# 法院:公司违法解约 判赔11.6万】据北京日报报道,近日,北京房山法院审结一起案件:#公司以不在工位为由辞退员工被判赔11.6万#。刘某入职某公司一年多后,被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为未经批准旷工超过3日。刘某因不服仲裁结果,将公司诉至法院。被告公司在庭审中提交了多段显示刘某未在工位的视频,公司认为,刘某全年累计旷工已超3日,且无法做出合理解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擅自离岗系脱岗,脱岗1小时以上视为旷工。刘某指出,证据视频中自己均进行正常考勤、超额完成工作。法院审理认为,员工工作时难免与同事进行沟通,不能因未在工位就认定为脱岗。被告公司未能证明安排刘某工作时其不在岗,或因刘某不在岗未完成工作,也未与刘某进行脱岗旷工时长的核实或确认,公司亦未证明其曾就脱岗情况对刘某进行过提醒或警示。最终,判决被告公司支付刘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11.6万余元。#蓝V视界#北京 信号财经的微博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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