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南昌市殡仪服务中心工作18年无故被辞退续:经开区劳动监察部门将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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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辞退, 劳动人事争议, 劳动仲裁, 劳动监察, 法定退休年龄, 申请劳动, 劳动关系, 南昌市, 女士, 殡仪, 服务中心, 单位
涉及行业:服务业, 居民服务/修理/物业服务
涉及职业:蓝领受雇者
地点: 江西省
相关议题:工人仲裁/起诉, 退休, 离职辞退(包含遭到裁员或逼退)
- 南昌市殡仪服务中心18年老员工唐女士被无故辞退一事引起社会关注,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南昌市经开区劳动监察大队已介入调查。
- 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表示,南昌市殡仪服务中心应补齐唐女士2004年至2008年的养老保险,以满足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金已经缴满15年的要求。
- 南昌市经开区劳动监察大队将调查南昌市殡仪服务中心外聘员工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 高律师认为,南昌市殡仪服务中心未与唐女士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唐女士达到退休年龄时未享受基本养老待遇,因此唐女士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有可能获得36个月的工资赔偿。
- 高律师建议,如果唐女士申请劳动仲裁不成功,劳动仲裁部门应该为其出具不予仲裁的证明,以便唐女士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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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连续报道了南昌市殡仪服务中心(原南昌市殡葬管理处)18年老员工被无故辞退一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也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约投诉人唐女士到该院了解情况和调查取证,南昌市经开区劳动监察执法大队表示将介入调查。
11月28日上午,当事人唐女士和记者一起来到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北大道369号的人社大厦,在三楼的劳动仲裁调解室,与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南昌市经开区劳动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见面。
上述两家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听取并记录了唐女士的投诉内容。针对唐女士9月份被辞退,养老金未缴满15年的情况,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庭的罗庭长指出,南昌市殡仪服务中心的《会议纪要》表明,唐女士是从2004年进入单位的,2008年才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这是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单位有欠缴行为,应当补齐这四年空白期的养老保险。如果补齐了这四年的养老保险,2020年唐女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金已经缴满15年,就不存在后面的争议了。
唐女士称,除她之外,南昌市殡仪服务中心的很多部门岗位都有外聘人员,而外聘员工很多都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对此,南昌市经开区劳动监察大队罗姓负责人表示,近日将去南昌市殡仪服务中心进行调查取证。
针对劳动仲裁部门“到退休年龄便不予以仲裁”的答复,高律师表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默认劳动合同终止是有前提条件的,比如劳动合同期满,或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
高律师认为,南昌市殡仪服务中心与唐女士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可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加之单位的续聘期限没有到,而且唐女士达到退休年龄时,没有享受基本养老待遇,故不能就此认定“劳动关系自动终止”。因此,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唐女士依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双倍赔偿的标准(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唐女士有可能获得36个月的工资赔偿。
高律师同时指出,南昌市殡仪服务中心口头承诺帮唐女士缴纳剩余半年养老金的单位应缴部分,这一做法也是不妥的。唐女士被单位辞退,没有工作,就没有收入,那又拿什么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应缴部分呢?
高律师建议,如果唐女士申请劳动仲裁不成功,劳动仲裁部门应该为其出具不予仲裁的证明,这样,唐女士就可以拿着“不予仲裁”的证明去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