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贸易额连年新高 德国供应链法规能否协助中国工会维护工人权益?

发布日期: 2021-03-03
来源网站:clb.org.hk
作者:
主题分类:劳动
内容类型:分析或评论
关键词:权益, 中国劳工, 集体谈判, 工作场所, 供应链, 德国, 调查, 工会
涉及行业:制造业
涉及职业:蓝领受雇者
地点:

相关议题:集体谈判与集体协议, 压迫行为, 工会

  • 2022年,德中贸易额创新高,中国连续第七年成为德国最重要的贸易伙伴,深度参与德国全球供应链。
  • 德国的新《供应链尽职调查法》要求企业在整条供应链上履行人权和环境责任,包括禁止童工、强迫劳动、奴役和控制压迫行为,以及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环境保护。
  • 《供应链法》适用于员工超过3,000人以上的公司,对违规企业最高可处以800万欧元的罚款。
  • 中国工会可以利用欧洲各国供应链的新规则,查询上游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承诺,保护中国工人权益。
  • 德国供应链法对中国工人和工会尤为重要,中国工会可以与品牌母国的组织者合作,推动工会组建和集体谈判,保障工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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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德中两国的贸易额升至新高,中国更是连续第七年成为德国最重要的贸易伙伴,深度参与德国全球供应链。而德国的新《供应链尽职调查法》也将极大影响作为产业链下游生产商的中共工人。对于中国工会来说,进一步了解并利用欧洲各国供应链的新规则,查询上游企业曾经作出的种种企业社会责任承诺变得非常重要。在工会改革举步维艰的状态下,法案可能成为维护中国工人权益的一方活水。

德国于2021年通过的《供应链尽职调查法》有着里程碑的意义:这是德国企业首次在全球供应链中对尊重人权承担法律责任。

“服装来自亚洲,可可和水果来自非洲,咖啡来自南美——新的《供应链尽职调查法》旨在保护为德国市场生产商品的人们的权利。”在德国《供应链法》网站的前言中,德国政府这样阐述供应链法案的目的。

德国并不是第一个颁布此类法律的欧盟成员国。 但德国比法国或荷兰的法规更为严格,也适用于更多的公司。

《供应链法》要求企业在整条供应链上均需履行人权和环境责任,其对象包括从原材料提取到最终商品交付的整条供应链——不论是直接供应商还是间接供应商。

《供应链法》明确了企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时必须考量和防范的供应链特定人权风险,其中包括:严禁雇佣未满当地就业法定年龄的童工、严禁强迫劳动、严禁工作场所一切形式的奴役和控制压迫行为、严禁漠视当地法律所保障的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严禁漠视劳动者结社自由权利、严禁工作场所的不平等待遇、严禁拒绝给付劳动者当地最低工资。此外,供应链法也规定了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尽职调查责任。

法案对需被尊重的结社自由的权利作出详细规定,其中包括雇员有权利加入或组建工会、工会的组建和加入行为不得被用作不合理的歧视和报复的理由、工会可以根据所在地的相关法律运作,包括行使罢工和集体谈判的权利。

《供应链法》不仅明确规定了企业的调查责任,而且还要求企业采取行动和有意义的补救措施。法案规定,针对这些可能出现的风险,德国企业需要建立风险管理系统、开展风险分析、采取预防措施、采取补救措施、提供投诉机制,并向政府汇报调查义务的履行情况。

从2023年1月1日开始,《供应链法》适用于员工超过3,000人以上的公司,或员工超过 3,000 人的外国公司在德国注册的分支机构,该标准将适用于超过900家公司。2024年1月1日开始,1,000人以上的公司将被纳入监管范围,该标准将大约适用于4,800家公司。

根据《供应链法》,如果违规,企业最高可被处以800万欧元的罚款。平均年营业额超过4亿欧元的公司可被处以最高平均年营业额2%的罚款。禁止公开招标则是另一个严重后果,违规公司可能在长达三年的时间内禁止赢得德国的公共合同委托。

《供应链法》对中国的工人和工会尤为重要

拉纳广场大楼的悲剧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关注,跨国品牌承诺承担起企业社会责任,却任由全球南方供应链工厂中的工人在极不安全的场所中工作,甚至在悲剧发生后拒绝证实他们从拉纳广场采购服装——直到人们在残骸中发现这些品牌的标签。十年来,劳权组织为促进跨国企业履行人权责任而展开了密切合作,欧美国家因此加快了对企业供应链尽职调查的立法,中国劳工通讯也曾对此期间供应链法发展的历史作出回顾。

当一件与劳工权益相关的悲剧发生之后,国际组织往往通过点名和谴责对供应链上游的国际品牌施加舆论压力,以期改变发生。然而,将悲剧事件作为工作核心常常陷入亡羊补牢的困局。随着欧洲供应链法的建立施行,那些再不去了解供应链下游发生了什么的企业,很有可能会面临现实的法律、声誉、投资和财务风险。

而面对下游工人的权益问题,全球南方的工会可以与品牌母国的组织者建立合作,邀请品牌加入集体谈判,以更加可持续的对话方式推动工会的组建和集体谈判的发生。

这对中国的工人和工会来说尤为重要,2022年,德中两国的贸易额升至新高,德国从中国进口了价值约1910亿欧元的商品,比2021年增加三分之一。中国更是连续第七年成为德国最重要的贸易伙伴,深度参与德国全球供应链。同时,中国商务部也对德国的新《供应链法》进行了编译报道。对于中国工会来说,进一步了解并利用欧洲各国供应链的新规则,查询上游企业曾经作出的种种企业社会责任承诺变得非常重要。利用新的供应链法案进行谈判,可以有效地让当地工厂管理层侵犯工人权益的行为有所顾忌——当厂方可能因为克扣工资、拒绝为工人缴交社保、无法提供安全的工作场所而损失订单并造成更大经济损失时,自然便会趋利避害,积极保障工人的权益了。

实际上,近期中国劳工通讯已经开始尝试将中国国内工厂侵犯工人权益的案例,与供应链法相结合,并提请当地工会妥善使用这一法案作为杠杆,保护中国工人权益,详情请参考下面两个案例:

首先是广东新安电器(深圳)有限公司拖欠工人社保的案例,我们就撰文讨论如何用全球产业链企业责任协助中国工厂工人?寻找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可能性;另外还有台资浙江制衣工厂嘉兴广越服装厂大幅减薪的状况,我们则讨论了阿迪达斯压价致浙江代工厂千人罢工 中国工会应善用欧洲法规将品牌方拉上谈判桌。

可以说德国这个供应链法规是从上游做好了一把尚方宝剑拿给下游,而中国的官方工会必须牢牢将其抓紧,在工会改革几近停滞的状态下,寻求一方活水。

《供应链法》的第一宗投诉:孟加拉大楼倒塌案

2013年4月24日,孟加拉国达卡县八层高的拉纳广场大楼倒塌,造成2500人受伤,1134人死亡。当时共有3122名工人在大楼内为Benetton Group、Walmart 、Primark等跨国品牌生产服装,而事故一天前,核查人员已经发现大楼出现裂缝,要求疏散人员并永久关闭大楼,但工厂负责人却要求工人继续上班,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在悲剧发生整整十年后的2023年4月24日,孟加拉国服装业最大的工会联合会——全国服装工人联合会,在德国非政府组织 ECCHR 和 FEMNET 的支持下,针对 Tom Tailor、Amazon 和 IKEA 公司向德国联邦经济和出口管制局(BAFA)发起投诉。投诉指,三家企业没有履行产业链尽职调查的义务,其产业链下游工厂存在生产安全隐患,威胁工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并且在工厂内发现劳工结社自由被剥夺的情况。同时,这些企业也被指控拒绝签署《纺织服装行业健康安全国际协议》注。

这是根据德国今年开始施行的《供应链尽职调查法》(Lieferkettensorgfaltspflichtengesetz,简称LkSG,下称《供应链法》)而提起的第一宗投诉。尽管投诉并非法律诉讼,需由联邦经济和出口管制局决定是否对这些公司采取进一步行动,但这已是督促企业履行企业尽职调查责任的一大步。

2022年11月,FEMNET 和 ECCHR 就向 Tom Tailor、Amazon 和 IKEA 发出了一封公开信,要求这些公司签署协议并履行在工作场所健康和安全领域的尽职调查责任。

“是时候利用德国的法律迫使那些不愿意对供应链上工人权益负责的公司承担责任了”,协助孟加拉国制衣工人工会提起投诉的德国组织FEMNET的负责人Gisela Burckhardt这样说道。

实际上,拉纳广场大楼的倒塌凸显了企业自愿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失效,其后《孟加拉国消防和建筑安全协议》应运而生。2021年8月,协议续签并更名为《纺织服装行业健康安全国际协议》,直到今天,该协议被认为是改善全球工作场所安全的唯一有效机制。

2013年以来,签署协议的工厂内共被发现超过122,000起安全违规事件,90%以上得到纠正。 截至 2018 年,该协议覆盖了1,600多个制造工厂内超过200万名工人。与其他安全协议不同,该协议独立于品牌,具有法律约束力,签署该协议可能为企业带来被法律问责的风险。而Tom Tailor、Amazon 和 IKEA 一直拒绝签署该协议。

中国劳工通讯与印度、印尼工会的在地合作经验

举例而言,如果当地工厂的工会组建和集体谈判中,如果雇主阻碍工人行使自己结社自由的权利,工会组织者以及协助工人的国际组织可以收集证据并即时通知品牌方,手拿供应链法的相关规定,撬动国际品牌加入谈判桌。

在我们的国际合作中,与印度伙伴的集体谈判策略的会议上,印度伙伴曾向中国劳工通讯分享了他们想要分发宣传工会的传单,但却被管理层阻挠的经历。中国劳工通讯提醒伙伴们,可以将此事记录在案,并通知品牌方。这既是保留证据,也是主动推动国际品牌履行尽职调查责任的有效做法。

图片:中国劳工通讯与印尼全国工人联盟交流

又比如,印尼全国工人联盟(Serikat Pekerja Nasional,简称SPN)工会代表告诉中国劳工通讯,工人代表要求厂方透露订单细节作为谈判参考,却遭到管理层拒绝,代表因而无法有效地建立工资涨幅依据,只能根据当地最低工资的调整而调整工资,造成工资增幅极低。中国劳工通讯则分析了在印度的经历,透过向品牌发信、向品牌投资方施压,我们和伙伴成功让厂方在疫情之后第一次为工人加薪。除了和当地管理层的谈判沟通之外,印尼的工人代表也可通过同样的方法,要求国际品牌履行维护当地工人集体谈判权利的尽职调查责任,最终让厂方公开订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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