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人十年集体行动启示(第十章):躺平的全总对中共的“政治绑架”——从天津港爆炸谈起
来源网站:clb.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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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劳动者处境
内容类型:分析或评论
关键词:安全生产, 工会会员, 工会, 天津港, 消防员, 总工会, 滨海新区
涉及行业:
涉及职业:
地点: 天津市
相关议题:肮脏或危险的工作环境, 压迫行为, 工会
- 全总的数字游戏和实际情况相差甚远,涉事工人极少是工会会员,工会缺位问题普遍存在。
- 工会在工作安全保障、工人维权等法定职责问题上常处于缺位状态,工人的集体协商和维权个案上几乎没有进展。
- 天津港爆炸事故中长达20年的工会缺位问题,消防员没有工会代表,工资待遇和职业稳定性不如其他职业从业者。
- 消防员需要最好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心理素质训练,高质量的防护用具和设备,以保障自己和队友在执行救援任务时的生命安全。
- 如果有消防员工会,能够代表消防员争取合理的工资待遇和职业稳定性,从而更好地保障消防员的权益。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2022年,中华全国工会会员近3亿会员、全国有280多万个基层工会组织。但是全总的数字游戏往往和事实相差甚远,从中国劳工通讯过往处理的欠薪、工伤个案来看,涉事工人极少人是工会会员,而在电话访谈中,能够实践习近平所说“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的工会也少之又少。
中共深知工人阶级对其政权的重要性,习近平曾经苦口婆心的工会改革,却仍然在全总系统性的僵化官僚体系中,沦为了对党表忠心的作秀和大跃进式的数字报告。就好像近年来在各地工会都在大搞八大群体入会,成千上万的入会人数往往非常唬人,但是工会的工作也就仅止于此。在工人最关注的集体协商和维权个案上几乎没有寸进,更不要提解决当下严重的劳资问题,曾经喊得震天响的“去四化、增三性”也沦为口号,更遑论协助工人阶层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前述章节我们已经提到,在工作安全保障、工人维权等明确属于工会的法定职责问题上,工会经常处于缺位的状态。而在第三部分我们将详述两个具体案例:天津港爆炸中长达20年的工会缺位问题和常德市沃尔玛基层工会抗争中,全总如何和沃尔玛达成双赢却最终令工人沦为输家的荒诞闹剧。期望从这些具体案例展示出工会体系中潜藏的系统性问题。
2015年8月12日23时30分,天津港发生剧烈爆炸事故。事故造成165人遇难(其中参与救援处置的公安消防人员110人,事故企业、周边企业员工和周边居民55人)、8人失踪(其中天津港消防人员5人,周边企业员工、天津港消防人员家属3人),798人受伤(伤情重及较重的伤员58人、轻伤员740人)。
按照爆炸引起的地震强度推算,此次爆炸杀伤半径达153米,严重损害波及半径459米。此次爆炸的当量等于最强大的非核常规武器的当量的2倍,相当于50多枚战斧式巡航导弹把那儿轰炸一遍。
现场侦查应细致全面。首先指挥员应对火情进行评估,调查起火原因、现场有多少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有二次灾害可能等,不能在未全面侦查之前就盲目投入灭火战斗。其次,对火灾区域内的建筑分布和建筑结构特点进行分析研究,不能在消防员进入后还对火场的内部结构和通道等基本情况心中茫然。
现实是,至2015年8月12日23时30分,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时,在火灾灾害多发的中国仍然没有消防员工会。换句话说,如果有消防员工会,记者当然会采访工会,工会当然会表达消防员权益保障和生命安全保障的需求和缺失,而无需记者向自己的读者发出如此无助几近绝望的呼吁。
时任总理李克强视察天津港爆炸事故现场时曾被问及,最先赶到火场救火、遭遇突发猛烈爆炸而牺牲的消防员是否为“编外消防员”。他以坚定的、不容置疑的口吻表示“英雄没有编外”,承诺“牺牲的现役和非现役的消防人员履行同样的职责,也应一视同仁对待,让他们得到同样的抚恤和荣誉”。李克强这番话难免给人一个错觉,好像救援中牺牲和失踪的115名有编制和无编制的消防员,只需令死后的待遇一视同仁便行了。那么中国其他的那些仍然冲在第一线的“编外”消防员们呢?
问题的核心是,如果消防员真的存在编内、编外(现役、非现役)等身份差别,不但两种身份消防员的收入和待遇有可能不公,更有可能存在编外消防员由于培训不足,以至于在险象环生的救援现场随时可能将自己和队友(包括编内队友)陷于险境而不自知的问题。
总理是国家最高行政首长,竟以偷换概念回避如此严肃的核心问题,各地各级行政官员遇事耍滑头避重就轻、推卸责任,也便不足为奇。这也提醒我们,在中国这样一个广袤的国家,事无巨细全都指望领导和政府行政权力,既不可靠也不现实。
消防员作为一份危险性极高的职业,需要最好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心理素质训练,需要高质量的防护用具和设备,从而最大程度的确保自己和队友在执行救援任务时的生命安全。同时,消防员与其他职业从业者一样,需要合理的工资待遇,以保障自己和家人有尊严的生活。但是,包括在爆炸事故中遇难的99名消防员在内的天津港一线消防员,名义上隶属交通部公安局下属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但却与天津港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天津港集团公司发工资。这些肩负最危险灭火救援、抢险救灾战斗任务的“合同制队员”(非现役无编制),他们的工资待遇和职业稳定性,相较于职业危险性相对较低的“防火监督检查和队伍管理”岗位(现役有编制),要低得多。以至于,这些“基本来自农村,年轻,思想单纯、社会经验少”的一线消防队员,大部分“抱着出来玩玩、在城市开开眼界、两三年再另谋职业的想法。”。
战友受到了这么大的伤亡,都从事着这个岗位,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一天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朋友圈里也到处弥漫着伤感的气氛。网上有着各种各样的言论,有最美逆行的煽情,有灭火决策的质疑,有为消防官兵喊冤,有骂决策领导的。作为一名曾经的一线指挥员,自认为不是专家,只谈自己的感受,只有一个词,悲伤。
造成现在这样的结果,原因不止一个,不只消防,包括安检、规划、政府监管等等等等都存在问题。……起火——消防员进入现场——爆炸。……事实上已经过了4天了,里面具体的危化品种类仍未公开。
我们其实和好多普通人一样,并没有专业多少,也并没有钢铁之躯,我们也有父母,也有妻儿,比普通人多的,只是身上的这身警服,头上的这枚警徽,和心中的那份责任。遇到危难,我们怕不怕?也怕!可是上不上?还是要上!我们不上,谁上?作为一名消防员,我为上面提到的一系列问题而烦恼,也常常和战友们互相抱怨,羡慕发达国家的消防员,羡慕他们的专业,羡慕他们的先进装备。可抱怨归抱怨,危难来临时,我和我的战友依然会战斗在前线,我们为自己是一名消防员而自豪,为自己所担负的责任而骄傲。
新闻的热度会慢慢过去,牺牲的战友也会渐渐被人们遗忘,……我自知自己改变不了什么,只是希望我们的国家越来越好,希望我们的消防体系越来越科学,希望我的战友们永远不要成为那个“英雄”。
假如,假如中国有消防员工会,假如天津港的消防员们都加入了工会;再假如,假如工会能够代表消防员有所作为,天津港的消防员们,不但工资待遇会更合理、职业会更稳定,而且,也可以受到更高水准的专业培训。假如,假如上述假如成立,天津港爆炸事故中牺牲和失踪的115名有编制和无编制的消防员,便无需成为“英雄”,他们家庭的命运,便会是另一番景象。
据《北京青年报》在天津港爆炸事故后发出的一篇报道透露,滨海新区涉及危化品的企业超过1800家。报道说,早在20年前,也就是滨海新区早期规划阶段,时任天津市规划局滨海处筹备组成员胡源便发表过一篇题为《现阶段滨海新区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文章,呼吁就“远近期规划目标之间、总体规划与分区规划之间、各部门规划之间存在的矛盾,发表个人的看法”。《北京青年报》这篇报道还提到,爆炸事故发生前6个月,滨海新区安监局工作人员曾发出警告,说新区共有危险化学品企业1828家,安全隐患多,危险源源点多,一个螺丝没拧好、一处工艺不完善就可能引发事故。而涉事瑞海公司一名危险品仓库装卸工在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访时,不但承认他本人没有危险品装卸从业资格证,更对采访他的央广记者说:“这个岗位找的工人哪一个有证的?”。
一方面,就算是在行政主导一切的制度之下,完全依靠政府一手操办制定法律法规、确定工资待遇、安排职业健康和安全培训,既不可能也不现实。另一方面,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了工会代表职工确保合理工资待遇,以及职业健康和劳动安全的权益。
- 第二十四条,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 第二十五条,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 第六十条,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也就是说,各行各业工作场所,既要有工会,工会也必须依法对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监督。制度设计清清楚楚,从未有过灰色地带。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前20年间,各级工会那怕没有任何创新能力,只要踏踏实实依据《工会法》第24、第25条、《安全生产法》第7条、第60条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天津港爆炸事故便有可能不会发生。
假如,如果还可以假如的话,假如天津市总工会、滨海新区总工会在天津港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瑞海公司)建立了工会,假如工会定期对生产一线工会会员进行了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培训。那么,瑞海公司的一线工会会员便不但有愿望,而且有能力,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如果上述假如真的存在的话,工会和工会会员便能依据《工会法》第24条的规定,阻止瑞海公司“严重违反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滨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批先建、边建边经营危险货物堆场”。瑞海公司“无证违法经营”、“未按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重缺失”、“未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等问题就能在第一时间被揭露出来。一线装卸现场的工会会员不但不会“违规开展拆箱、搬运、装卸等作业”,更可以依据《工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拒绝在“违规存放硝酸铵”、“严重超负荷经营、超量存储”、“违规混存、超高堆码危险货物”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企业工会或上级工会也能够依据《工会法》同一条款,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其实,天津港所在地滨海新区总工会在安全生产上并非完全无所作为。自2012年起,区总工会和区安监局每年都会联合举办旨在“送文化送安全”的文艺演出活动。就在爆炸事故六周前,2015年6月24日,名为“中国梦劳动美”的文艺演出还为近千名一线建设者“送去了水杯、安全知识扑克牌等慰问品”,“歌舞、相声、魔术、器乐,新区的职工艺术家们表演的节目一个比一个精彩,现场掌声、欢呼声交织成欢乐的海洋”,“节目中穿插的安全知识问答更是得到观众的积极响应,在带上欢乐的同时,也普及了安全生产知识”。
值得一提的是,爆炸事故发生后,这项活动的联合举办单位滨海新区安监局以及参与单位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主要领导干部,在事故处理中或被判刑或被撤职,几乎全军覆没。滨海区总工会则毫发无损,无人被问责追责。
爆炸事故一年后,2016年5月29日,区总工会和区安监局也照常联合举办了“中国梦劳动美”演出活动,歌舞表演、器乐演奏、相声小段等精彩表演照样“引发现场阵阵欢呼”,穿插的安全知识有奖抢答也照样“掀起一轮轮的高潮”。
爆炸事故五个月后,2016年1月27日,滨海新区总工会召开了一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滨海新区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韩远达在会上讲话,不但没有指出工会在安全生产履责中存在不足,反而“对新区工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韩远达部长在讲话中,要求新区各级工会2016年着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却只字未提工会应该依据《安全生产法》履行好工作场所安全生产监督职责。会上,区总工会副主席李兆华做工作报告,对工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也是只字未提。
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四年后,2020年12月28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其中要求全国总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地方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动员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参与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群防群治”。
时至今日,天津港爆炸事故已逐渐被更多事故所掩盖,《意见》、《任务分工》这类补丁式的政策意见也被更新的政策所覆盖。翻看七年间滨海新区总工会网站,工会安全生产的工作内容并不少。但却找不到任何针对提升区内企业工会和工会会员在工作场所安全生产监督能力,组织一线工会会员“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从而实现“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参与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群防群治”的工作内容;也看不到滨海新区总工会在天津港重点管控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港口货场发展一线工人加入工会,并对工会会员进行安全生产监督培训的工作内容。工会也没有设立方便企业工会和会员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举报的热线电话和微信群。
2020年8月8日,就在天津港爆炸事故5周年之际,国务院安委办到天津港开展重点管控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港口货场明查暗访,发现天津港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2015年8月12日到2020年8月8日,5年间,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做什么呢?天津市总工会在做什么呢?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又在做什么呢?5年前,天津港爆炸事故中遇难和失踪的163个鲜活的生命,为什么还没唤醒中华全国总工会、天津市总工会和滨海新区总工会三级工会的领导人呢?为什么重大事故隐患,还得要等国务院安委办明察暗访才能发现呢?
天津港爆炸事故六年后,2021年10月28日,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终于成立了工会,并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而就在工会成立前一个月,2021年9月28-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消防法执法检查组在天津进行执法检查。天津市常务副市长马顺清在情况汇报会上透露,天津国家消防救援专职人员4907人,其中政府专职消防员2239人,不到50%。全市已执勤的127个消防站中,仍有38个未纳入编制。
1950年颁布的首部《工会法》,开篇第一句是:为了明确规定工会组织在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下的法律地位与职责,使全国工人阶级更好地组织起来,发挥其在新民主主义建设中应有的作用,特颁布工会法。
改革开放前,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管理层无权决定职工工资。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由国务院及省级政府统一制定,企业管理层只是执行政府制定的统一标准。企业管理方与工人之间的关系,仅限于与岗位分配、工作指标、请假安排等方面,并不存在与分配相关的直接利益关系。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只需各自针对特定人群——工人、妇女、青年——开展工作,工作内容包括鼓励人们积极参与劳动竞赛、争当劳动模范等等,目的是为国家工业建设做贡献。
70年代末开启改革开放,结束了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开始引入市场经济。随着企业内部分配逐渐引入奖金、拉开工资差距等做法,企业管理者手中的权力,尤其是与职工收入直接相关的工资和奖金的决定权,逐渐扩大。与此同时,计划经济下确立的工会体制却延续下来,没有发生丝毫改变。1978年3月五届人大期间,全国总工会举行座谈会,大庆油田工会主任在会上发言说:“我们大庆人只有一个心眼,就是革命加拼命,跃进再跃进,为高速度发展我国石油工业、创建十来个大庆作出更大的贡献。”
1989年天安门民主运动期间诞生了北京工人自治联合会。6月4日镇压后,“工自联”被宣布为非法组织,其成员遭到通缉、逮捕、判刑。此后,全总便刻意将工会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与工会接受企业管理方(雇主)的控制等同起来。将工会在企业内代表工人与管理方通过平等协商谈判争取工人权益最大化,等同于工会闹独立脱离党的领导。并危言耸听,称鼓吹工人权利就是“敌对势力”分裂中国工人阶级的阴谋,是要在中国发动导致东欧和前苏联共产党灭亡的“波兰团结工会”。
此后30年间,全国总工会持续不断的将中国工会政治化。致使在企业劳资关系中,工会代表工人争取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原本身份,逐渐弱化以至消失。在企业经营管理引入市场因素的整个过程中,包括发展乡镇企业、扩大企业管理权、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员合同制、引进外商合资经营、允许外商独资经营、国企改制(股份制和下岗潮)等,每当企业劳资关系面临重大调整,需要工会有所作为的时候,工会都毫无例外缺席。久而久之,中国工会与中国工人权益和劳资关系渐行渐远。在工会工作人员工作中,在各级党和政府部门眼里,在工人心目中,工会不再与改善劳资关系、保障工人权益相关。
30年来,中国工人不但没有分享到经济改革开放的成果,工人的权利状况反到每况愈下。即使在新科技和互联网带起的新兴行业中,中国工人从一开始便被困在996用工和算法里受尽剥削,至今仍然无解。这些都是全国总工会将工会政治化,在代表工人争取经济利益上“躺平”不作为的直接后果。
历经30年,全总将工会政治化的同时,还将中国工人阶级说成是产生“敌对势力”的政治温床,或者被“敌对势力”利用的政治工具,并据此竭尽夸张的描绘着中国发生“团结工会”引发共产党垮台的画面。中共领导人内心政治恐惧被具象化,总工会的高层领导人们则完成了对中共执政核心的政治绑架。
其结果,中共领导层明知如果总工会有所作为的话,绝大部分工人权利遭受的侵害是可以避免的,中国企业劳资关系是可以走向和谐的,中国工人阶级作为共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是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稳固的,但却任由总工会不作为却无可奈何。就算强势如习近平,也只能亲自主持会议启动工会改革,并且每年定期不定期发表几次讲话,不断重申“哪里职工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那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
一个有趣的闭环就此形成:中共领导人不断就工人权益保障和工会工作发表讲话——全国总工会照着讲话不断搞花枝招展的活动——活动上喊最响亮的口号、装最忙碌的样子——领导人继续发表讲话——工会继续搞活动、喊口号、忙忙碌碌——领导人继续发表讲话……。闭环之外则是另一重平行宇宙:各地各行业劳资冲突此起彼伏,工人权利遭受侵害的恶劣程度,不断刷新和冲击着全社会的情感和视觉承受底线。
编造“敌对势力”所形成的政治恐惧和政治绑架效应,让总工会领导人在僵化的官僚体系和无所作为中获得了一夕安寝。而工会可以继续喊口号、说套话、走过场,无需担心耽误了大事而被追责问责。
现实中,建筑工人顶着寒风烈日累死累活却拿不到工资;井下矿工早晨下井不知晚上能否活着上来;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家属得不到依法应得的合理赔偿;外卖骑手不知道自己跟谁形成劳动关系一旦出事被踢皮球;那些当年被迫下岗,如今生计仍无着落的原国企职工;国(省)聘和县聘教师同工不同酬;以及郑州富士康工人在疫情中大规模抗争等等等等。如果说,今日中国工人的日子比十年前更加难过,并因此与中共日益离心离德,对中共越来越不信任,甚至萌生出愤怒并正在发酵为仇恨的话,绝非危言耸听。而达至这一结果的最大“功臣”,正是只喊口号、说套话、走过场、做表面文章、装样子、应付差事的全国总工会,及其领导下的各级总工会组织。
换句话说,喊了三十多年狼来了,“敌对势力”不过只是全国总工会领导人“躺平”不作为又不想被追责问责的借口罢了。中共十大上,周恩来在报告中曾把林彪描绘成“语录不离手,万岁不离口,当面说好话,背后下毒手”的两面人。全国总工会的高层领导们,虽然也是语录不离手、忠诚不离口,但还不至于背后下毒手。这些人对中共执政核心搞政治绑架,也绝非想夺权。他们仅仅是面对工人权利遭受侵害时,不知所措又不想被追究责任罢了。换言之,让工会系统内上上下下都“装出一副忙忙碌碌的样子”,只是中华全国总工会高层们避重就轻、蒙混过关、无所作为不出事,战战兢兢活下去的生存策略。
现实中,面对工人权益遭受的侵害,就算基层工会和工会干部们愿意代表工人抵抗雇主侵权,上级工会也不会允许。只需随机打开某个工会的网站,翻看一下工会工作内容,无论是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还是劳动合同、工资保障,工会活动形式上花样翻新,会议一个接一个,活动和会议上的口号一个比一个有创意。但具体有没有哪些工人会从这些活动和会议中受益,则无人理会。以安全生产为例,工会只需举办相关的活动和会议并记录在案,最好是有照片和视频画面。更重要的是,活动和会议中引用了中共领导人尤其是习近平的最新讲话,并把讲话编成有创意的口号,口号还得朗朗上口容易喊出来。那怕活动和会议结束后第二天,便发生了严重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了人命伤亡和财产损失,工会也不会因为没有履行工作场所安全生产监督职责而被追究责任。
换言之,总工会各级领导和工会干部,本应以“挑重担子、啃硬骨头、接烫手山芋”的奋斗者姿态,进入各类工作场所。本应具体实在的代表工人利益与雇主就安全生产和工资待遇等进行协商谈判,改善安全生产和工人权利状况,逐步改善劳资关系,使几亿中国工人能够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但这类工作既费力又得罪人,有可能非但不会在“波澜壮阔的时代画卷里留下印记”,搞不好反到招来政府领导、上级工会领导和前后左右同事们不满。因此,与其费力不讨好,不如把精力和时间用在活动和口号创新上。反正大家都是“装出一副忙忙碌碌的样子”,就算被问责,也有一大堆已经搞过的活动和开过的会议记录在案,既有照片又有视频,足以应付交差。
2018年10月,习近平高调与全总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要求“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同时要求“哪里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那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用工会履责的实际效果“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集体谈话后,全总党组书记、副主席李玉赋却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总书记“突出强调要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成就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工运事业才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薪火相传、永续发展。”
习近平讲话提醒总工会领导层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难道是担忧工会领导层有可能带领工会与党离心离德吗?当然不是。习近平接任中共总书记后,一手强力反腐败,一手承诺“共同富裕”,一双翅膀少一个都飞不起来。习近平本想通过亲自推动总工会改革,寄望于工会既能在企业劳资关系中发挥化解矛盾和冲突的功能,避免改革开放40年所形成的劳资利益分配矛盾演变为政治动荡;又能通过工会的协商谈判功能逐步提高职工应得的利润份额,从而使数亿中国工人走向共同富裕。习近平原本的打算如果能够实现的话,他本人和中共执政的基础,毫无疑问能够得到加强和巩固。但全国总工会这些年来“躺平”不作为,却必然使这一政治愿景化为泡影。
比如前面提到的这位李玉赋副主席,本应以“挑重担子、啃硬骨头、接烫手山芋”的奋斗者姿态,将工会的主战场定位于企业内,就安全生产和工资待遇等经济利益,与雇主进行协商谈判,从而在有效维护工人利益的同时巩固中共执政基础。但是,李副主席的定位却与此南辕北辙。于是,短短几年内,工会系统上上下下便形成了靠喊口号、说套话、走过场、做表面文章、装样子便可以应付差事,便可以活下去的生态。其结果是,每年都得由国务院出通知、发文件,打击违法欠薪、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得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出面,找各大平台企业“约谈”,从企业口袋里掏钱。
中国各行业工人面对的最大不公平,也是最大诉求,是合理分享企业发展的经济成果,是在资本面前能够保持尊严,是面对滥权的资方时敢于说不。但中华全国总工会领导层却为应付差事,做尽了可以做的表面文章,说尽了可以说的套话,走尽了可以走的过场,装尽了可以装的样子,混尽了可以混的日子,避开了挑不动的重担子,撇开了啃不动的硬骨头。这些人高高在上,享受着各种高级别待遇,高谈阔论却无需动手。从小处说,全总高官们这些所作所为,伤害了工人群众的民心,在工会系统内制造出一种不负责任的政治生态;从大处说,则是误国误民,使国家发展错失了共同富裕的历史机遇。中共的领导人们,当有一天不得不面对执政合法性遭遇严峻挑战,甚至面对政党消亡的时候,无需大惊小怪。因为,毁灭模式并非消亡之时才启动,冰冻三尺,非因一日之寒。
总工会领导层们之所以做出如此选择,虽有“个人理想信念缺失、能力水平不足、责任意识退化等内在原因”,但也与问责机制不够健全等外部因素不无关系。针对各级总工会,如果有一套精准问责追责制度,让那些只喊口号、走过场、做表面文章混日子的人“混不下去、无处藏身”,便能给为数不少的敢于担当、愿意有所作为的工会干部们腾出位子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