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后继续工作?...... | 南都观察
来源网站:nanduguancha.cn
作者:
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
关键词:用人单位, 法定退休年龄, 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 老年人, 韩国, 岗位
涉及行业:邮政/快递, 建筑业, 交通物流业
涉及职业:蓝领受雇者
地点: 浙江省
相关议题:退休, 人口老龄化或少子女化, 中高龄劳动者
- 超龄劳动者无法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用人单位无法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出了事只能按意外保险赔偿。
- 中国将会面临严重的养老压力,解决办法之一是过了60岁后,继续工作。
- 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就业者现在并不少,68%老年人退休后再就业意愿强。
- 韩国有420万老人在工作,而韩国总人口也才5000万,老人能找到的工作也是诸如快递员、保安、清洁工、加油员等低端岗位。
- 韩国老人为了增加收入,让老年生活更有质量,需要去工作。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今年2月10日,上海警方在对工地宿舍内的新增人员做信息登记时,抓到一个使用假身份证的人。事情很小,却引来不少感叹。原来,樊某某1958年出生,实际年龄为64岁,为了方便找工作,就在老家办了一张比实际年龄小7岁的假身份证。
后来,樊某某因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被浦东警方处以行政处罚。新闻报道没有说具体的处罚,我查了一下,使用伪造身份证,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近日,浙江宁波“60岁中通快递分拣工凌晨在岗位猝死”。死者家属希望按工亡流程处理,用工方称只能按照意外保险的金额赔偿。宁波人社局表示,60周岁本身不属于劳动者范畴,如果没缴纳工伤保险,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简单地说,劳动者签订的是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而劳务合同,比如承揽、加工、运送、请保姆、装修,既可以发生在公民和法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公民之间或法人之间,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企业要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第三条规定,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工伤保险,是为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职工提供的。如果是劳务合同,则只有商业保险,这个并非雇主的义务,劳务提供者可以自己购买,但很多人并没有购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显然,很多人提供不出来。所以,人社部门会说,你不存在劳动合同,不是劳动者,没交这个钱,所以不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所以,男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就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无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只能签订劳务合同,用人单位也就无法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出了事只能按意外保险赔偿。
很多企业愿意请退休的医生、工程师、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他们工作经验丰富,体力足够,工作特点决定了出工伤的概率不大,请他们可以省成本。但对于另一些体力劳动岗位,比如工地、快递,出工伤的可能性就大,超过60岁不能办工伤保险,企业风险就大。所以,为了规避风险,就不愿意录用超龄劳动者。一些地方对建筑业企业,有“一刀切”的清退。所以,2022年11月9日,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做好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不得以年龄为由“一刀切”进行清退。
但只要这个制度没理顺,企业为了规避风险,就还是不愿意请这样的人。这就是樊某某要伪造身份证的原因。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中,倾向认定超龄务工者适用工伤规定。
2016年,人社部发布《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规定,享有养老保险或退休金的超龄人员,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在这个意见后,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做出了相应的改变,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但法律之外还有人情,所以,对于超龄劳动者是否享受工伤待遇,各地也不尽相同。随着中国人口结构形式的不断变化,这个问题,到了必须马上解决的地步了。
中国将会面临严重的养老压力,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中国所谓的养老问题,其实并不是指当下的退休老人,而是现在的年轻人,80后、90后。不过,他们当中的大多数,还远未意识到这个问题,还在为结婚、生育发愁。他们对未来的预期是直觉性的,就是看现在的退休老人的生活,然后潜意识地觉得这就是自己的退休生活。但实际上,现在老人的退休生活是80后、90后得不到的。
为什么预期与实际会有这个差异,原因现在大家都知道了,那就是之前中国有巨大的人口红利,而到了80后、90后退休的时候,这个红利不存在了,人口抚养比压力巨大,养老压力极大。根据中国发展基金会《中国发展报告2020: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和政策》预测,2050 年我国人口老龄化将达到峰值,65 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将达到近3.8 亿,占总人口比例达27.9%。
一个解决办法就是现在多积累养老金,单位缴年金,自己再投商业养老保险。但实际上,现在很多人连社保都不愿意缴,他们是无力再增加积累的。更现实的办法是过了60岁后,继续工作。
实际上,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就业者现在并不少。据《2022老龄群体退休再就业调研报告》显示,68%老年人退休后再就业意愿强。2019年年底,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发布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有10.2%的老年人还在从事有收入的工作。其中,城镇老年人中有9.7%仍在工作,农村老年人中有10.6%仍在工作。
在韩国,有420万老人在工作,而韩国总人口也才5000万。由于知识落后、体力下降,老人能找到的工作也是诸如快递员、保安、清洁工、加油员等低端岗位。
韩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是60岁,期望退休年龄是65岁,实际上,基本上完全退休的年龄约为71-75岁。韩国人预期寿命达到81岁,这意味着要一直工作到去世前几年。有乐观的韩国老人说:“还有5-10年时间留给我们自由支配。”
这么做的原因很简单,为了增加收入,让老年生活更有质量。韩国国民养老金调研机构2017年表示,50岁以上韩国国民维持“最低标准生活方式”平均每月需要至少145万韩元。然而,缴纳保险20年以上的韩国人平均每月只能拿到养老金88万韩元。韩国养老金难以满足退休老人“最低生活标准”,为了弥补,老人就需要去工作。
据日本ANN报道,日本每4位老年人中就有1位挣扎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他们只能过着一天300日元(约15元人民币)的生活,如果不设法节约根本活不下去。预计到2030年,日本“老后贫困”群体将超500万人。
日韩作为富裕国家,“先富再老”都是如此状况,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情况不会更好。所以,为60岁以上的人创造工作条件,是一件必须要做的事。
2021年11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其中也着力提到“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把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结合起来”,以及“全面清理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
未来工伤保险制度的改革,有两种办法。一是放开劳动关系主体的年龄限制,将继续劳动的老年人纳入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范畴,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工伤保险;二是在法定退休年龄不改革的情况下,把工伤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险险种拆分,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将就业老年人纳入其中。
我觉得,这两种情况可以并行,但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后者。现在延迟退休已经在逐步落地,退休之前,社保肯定都要交的。65岁法定退休,60-65岁就有工伤保险了,但过了65岁还是存在社保不能交、进而不能被工伤保险覆盖的情况。
有的岗位,特别脑力劳动岗位,工作到70、80岁都可以。他们往往有很大的选择权,比如一个医生坐堂,可以选择一周上两三天、时间只是上午或者下午。这样的工作,对他们来说,除了赚钱,可以保持社交,保持与人的接触,保持良好的心态,对身体有好处。再比如退休老教师,也可以开设辅导班。他们可以一直工作很久。这些工作,一般也不会有工伤。但体力岗位,有些岗位是干不动了,有些轻度体力活虽然可以继续干,出工伤的概率就大,他们就需要工伤保险。
而且,对一部分人来说,他们甚至本来就没有缴纳社保,强行一揽子缴社保、医保、工伤保险,意义也不大。他们几乎不可能再交满15年。再比如对于使用假身份证被查到的樊某某,他可能从来都没缴过社保,但可能有农保。所以,把工伤保险从社会保险中拆分出来,根据不同年龄、职业,单独缴纳,国家再根据扶持老人就业的政策,补贴一部分,是比较好的办法。
灵活的工伤保险,不仅能促进将来老人的就业,提高他们的晚年生活水平,也能在他们受伤后,给他们一个保障。工伤保险改革,不能再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