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水电工讨薪未果发视频维权被诉名誉侵权,一审开庭未宣判
来源网站:www.sohu.com
作者:澎湃新闻
主题分类:劳动法律案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讨薪, 视频, 公司, 名誉, 名誉权, 事实
涉及行业:建筑业
涉及职业:蓝领受雇者
地点: 陕西省
相关议题:工资报酬, 拖欠工资, 工人仲裁/起诉
- 孟师傅作为水电工带领工友参与西安某项目施工,因8万元尾款未结清,在社交平台发布讨薪视频,后被建筑公司及负责人以名誉侵权为由起诉。
- 视频发布后,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建筑公司向孟师傅工友支付了5万元,但仍有3万余元尾款未支付,孟师傅因此也向法院起诉建筑公司追讨剩余工资。
- 孟师傅表示,视频内容真实反映了劳务报酬未及时结付的情况,并未捏造事实或使用侮辱性言辞,属于合法维权表达。
- 工程实际施工人为孟师傅及其工友,发票由第三方公司代开,该公司负责人出庭证实与建筑公司无实际合作,仅为代开发票。
- 两起案件已于4月2日在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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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一起讨薪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在西安市长安区法院航天基地法庭一审开庭。
本案第一被告孟师傅是一名水电工,其在西安一项目组织工友施工,因讨要8万元尾款未果,便将讨薪时所拍视频发在社交平台上,原告西安利祥威建筑工程公司(简称利祥威公司)及其负责人赵某利认为孟师傅的视频内容失实,导致公司商业信誉及赵某利名誉受损,遂将孟师傅诉至法院。
孟师傅认为,他的行为系基于真实争议的合理表达,视频中并未虚构根本不存在的事实,亦未对利祥威公司、赵某利的人格进行恶意贬损或使用公然侮辱的言辞,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名誉权侵权构成要件。
事实上,孟师傅的视频发布后,在劳动部门的介入下,利祥威公司向孟师傅的工友支付了5万元。在成为名誉权纠纷被告的同时,孟师傅亦将利祥威公司起诉至法院,追索3万余元尾款。4月2日,这两起案件先后在长安区法院航天基地法庭开庭审理。目前,两案均未宣判。
装修工人发视频讨要工程尾款遭侵权起诉
利祥威公司、赵某利的起诉书显示,赵某利系利祥威公司员工。2024年,利祥威公司将"高新区启迪中心T1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分包给案外人陕西永迪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永迪顿公司)施工,孟师傅系该公司在该项目的负责人,并非利祥威公司直接聘用人员。2025年9月11日,孟师傅在抖音平台上发布标题为"承诺的孩子开学前给工钱又食言,旬阳县(旬阳市)哥俩演双簧忽悠农民"的视频。视频中,孟师傅声称原告公司拖欠其工资,并记录了其在赵某利办公室内沟通的片段,内容存在严重失实。
澎湃新闻了解到,孟师傅及其工友于2024年10月接下前述"高新区启迪中心T1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2025年5月完工。该项目所涉款项21万多元,2025年4月份,祥威公司支付了13万元,至当年9月,仍有8万余元未支付。9月11日,孟师傅在平台发布讨薪视频后,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介入,祥威公司支付5万元,还剩3万余元没付清。
利祥威公司及赵某利的起诉书称,事实情况为,利祥威公司已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向永迪顿公司足额支付了工程进度款,并已代付农民工工资。剩余部分工程款需待双方完成最终结算后方可支付,目前并不存在无故拖欠事实。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永迪顿公司作为孟师傅的用人单位,应独立承担其与孟师傅之间的劳务纠纷及工资支付义务,与利祥威公司无关。孟师傅在明知事实的情况下,仍故意发布不实视频,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
该视频发布后迅速传播,获得大量播放,点赞,评论及转发,导致利祥威公司商业信誉受到严重损害,社会评价降低;赵某利个人名誉遭受侵害,精神承受巨大压力。
起诉书显示,与孟师傅一同成为被告的,还有平台方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原告方利祥威公司及赵某利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孟师傅及抖音公司共同赔偿利祥威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并赔偿赵某利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孟师傅否认侵权指控,称发视频是合法维权
针对利祥威公司的起诉,孟师傅答辩称,其所发布视频内容系对自身参与工程后劳务报酬未能及时结付这一客观事实的陈述与维权经历的表达,并未捏造、歪曲事实或使用侮辱性言辞,主观上无侵害他人名誉的故意,不构成名誉权侵权。
孟师傅告诉澎湃新闻,2024年10月,他经人介绍承接了这个水电安装项目,但双方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包工不包料,开始说的人工费是17.7万多,后面又增加了3.8万多,一共21.5万多元。我既是工头,也是具体施工人员。”利祥威公司先后支付了13万余元,为了讨要8万余元尾款,他把讨薪时拍的视频发在抖音上。之后劳动部门介入,公司又付了5万元,目前还欠3万余元。
孟师傅在答辩状中表示,他系“高新区启迪中心T1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水电项目的实际施工人,其与利祥威公司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务合同关系。永迪顿公司仅为他代为开具发票,并未实际参与该项目的组织施工或管理,亦非合同履行主体。2025年9月11日,孟师傅因劳务报酬支付问题与赵某利进行沟通,并录制了相关视频。该视频内容真实反映了沟通现场情况,以及孟师傅作为劳务参与方对劳务费结算争议的诉求,其核心在于陈述“承诺支付工钱未兑现”这一事实状态,旨在维护孟师傅及所带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孟师傅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捏造、歪曲事实或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除外。他的行为系基于真实争议的合理表达,视频中并未虚构根本不存在的事实,亦未对利祥威公司、赵某利的人格进行恶意贬损或使用公然侮辱的言辞,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名誉权侵权构成要件。
“案外人”永迪顿公司出庭作证:与利祥威公司之间没有合作关系
本案开庭时,永迪顿公司负责人作为证人到庭作证。他告诉澎湃新闻,他的永迪顿公司与利祥威公司之间没有合作关系,仅仅是帮孟师傅代开了发票而已。
据华商报此前报道,孟师傅将讨薪视频发布在抖音上后,西安高新区劳动监察大队主动联系了他,并就这起讨薪事件展开调查。在劳动监察介入后,利祥威公司支付了其他4名工友共计5万余元,但仍拒不支付孟师傅的3万余元,理由是这个钱是工程款,而非孟师傅干活的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接受华商报采访时介绍,他们并未认定孟师傅的3万元是工程款,目前双方对这个钱存在争议,利祥威公司不认可孟师傅提交的工资金额。
于是,孟师傅在成为名誉权纠纷案被告时,其亦将利祥威公司起诉,索要3万余元欠款。4月2日,这两起案件先后在长安区法院航天基地法庭开庭审理。目前,两案均未宣判。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