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茶店兼职大学生拒绝刷单被扣钱,吐槽店长又被恐吓,曝光对话后致店长遭网暴“开盒”
来源网站:www.sohu.com
作者:潇湘晨报
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兼职, 大学生, 店长, 店铺, 网友, 开盒, 视频
涉及行业:住宿/餐饮, 服务业
涉及职业:蓝领受雇者, 摊贩/店主/小业主, 青年学生/职校/实习生
地点: 江西省
相关议题:压迫行为
- 大学生兼职员工因工作失误被店长要求刷单补好评,拒绝后被扣除一天工资并由店长找他人刷单。
- 员工在微信群内吐槽店长并提出有偿刷差评,聊天记录被传给店长后遭到辱骂和恐吓。
- 事件曝光后,店铺遭遇大量网友刷差评,店长及家人个人信息被泄露,影响到其日常生活。
- 警方介入后,店长向员工赔偿工资及精神损失共3200元并公开道歉,员工下架曝光视频并发布澄清。
- 律师指出,店长要求刷单和辱骂员工均属违法,员工拒绝刷单合法,但网络曝光导致对方被网暴和信息泄露也构成侵权。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近日,在赣州某古茗店铺兼职的大学生小李在社交平台发视频称,因工作失误给店铺带来差评,店长要求其亲自下单刷好评,被拒绝后店长提出扣除其一天工资,找别人刷单。
气不过的小李在微信群内吐槽店长,并提出“10元1条”请人刷差评,店长发现后与小李发生口角并对其进行恐吓辱骂。
小李将聊天记录发至网络后,事情的发展远远超出了店长与店员间的日常冲突,有大量网友自发在该店铺刷差评,更有人“开盒”店长及家人的信息。
店长扣除大学生兼职工资用于刷单,聊天记录曝光后遭网暴
当事人小李告诉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5月7日,她因生理期身体不适向店长提出请假,回家休息后店长开始复盘小李的工作失误。由于自己此前“放错一根吸管”导致店铺被顾客打差评,店长要求小李自己在门店下单刷好评。小李表示刷单是违法行为并明确表示拒绝,店长便提出扣除小李一天的工资找人刷单。
随后,小李在有一个两百多人的微信群聊内吐槽,并提出10元1个给店铺刷差评。群内有人将聊天记录发给了店长,店长得知后同小李发生口角,并在聊天中辱骂恐吓她,扬言要让她“在赣州待不下去”。
小李将聊天记录发到网上后事件很快发酵,有大量网友在该古茗店铺评论区刷差评,甚至有网友“开盒”店长及其家人的个人信息。
5月8日上午,当地警方介入调解,店长向小李赔偿精神损失以及工资共计3200元,并发视频向其道歉。同时小李也将曝光视频下架并发布澄清视频还原事情原委。
5月8日下午,店长告诉记者,事情在民警的调解下已经得到解决。他表示小李在视频中只是单方面截取他的骂人言论,没有截取她骂人的话。后续网友大批量地在店铺内刷差评,已经给店铺经营带来了影响,而网友“开盒”家人信息,已经干扰到了他和家人的日常生活。
店长表示,双方调解后不打算继续追究责任,如果此事再次发酵,可能会对小李的名誉带来不好的影响,“毕竟她还是个大学生”。而对于自己被网友网暴,店长则表示不怪网友,他们也是被“带节奏了”。
事后,记者致电古茗总部并陈述事件经过,工作人员称将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核查事实,并在之后给予回应。
律师:双方均有过错,维权须通过合法途径
针对该事件中的法律问题,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认为双方均有过错。
店长要求员工刷单补好评或转100元找人刷单,违背法律规定,员工有权拒绝,差评整改应靠商家自身改进而非虚假操作;其次店长辱骂、恐吓员工,属于侵权行为,员工可凭证据起诉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含精神损害赔偿)。
员工拒绝刷单的行为合法正当,但将店铺信息发到网上,导致对方被网暴、“开盒”,该行为本身侵权,店长若有实质损害如信息泄露,精神物质受到损失,可起诉索赔。刘明表示,维权须通过合法途径,网络并非“私刑工具”,随意曝光他人信息可能反噬自身。
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 胡飞龙 曾永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