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河南一职校安排进厂后摔倒骨折 家长:实习日工资不到百元,花费1.7万元做手术
来源网站:news.qq.com
作者:海报新闻
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进厂, 工资, 学校, 女儿, 工厂, 学生, 校方
涉及行业:制造业, 电子/仪器/计算机
涉及职业:青年学生/职校/实习生
地点: 河南省
相关议题:工作时间, 实习, 肮脏或危险的工作环境, 工伤/职业病, 职业教育, 工资报酬
- 河南漯河一职校旅游管理专业学生被安排到电子厂流水线实习,工作内容包括装箱、搬运产品,家长称实习与专业不符,不去可能影响毕业。
- 家长称学生每天实际工作约11小时,日工资约99元,周末没有固定休息,请假需提前到车间当面申请。
- 学生在搬运产品箱子时摔倒,右侧胫骨近端骨折并伴有韧带损伤,事发后从车间挪到厂门口,家长称现场无人及时搀扶和救助。
- 家长称工厂实习期间未提供工作服和劳保鞋,只发了一件马甲,学生受伤后已自费1.7万余元治疗,后续还需取出钢钉。
- 家长追讨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和二次手术费等费用时,学校、工厂及相关人员对赔偿责任和处理方案说法不一,保险方案也无法覆盖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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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新闻记者 文露漪 刘敬怡 报道
“孩子拖着骨折的腿从工厂车间挪到厂门口,没有一个管理人员、带队老师扶她一把。”近日,河南漯河的李女士爆料,女儿陈丽丽(化名)在学校组织的电子厂实习中摔倒致右腿胫骨骨折,目前已花费1.7万元医疗费,女儿至今仍需拄拐。更让李女士生气的是,女儿受伤后的维权遭遇了多方推诿。
职校学生被学校安排进流水线 实习期间摔倒骨折
李女士告诉海报新闻记者(报料微信号:HaibaoNewsSw),女儿陈丽丽在漯河市郾城区第一职业技术高级中学就读旅游管理专业,一个学期学费1000多元。
去年10月,学校在家长通知群里告知将安排学生到河南乐通源德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实习。“实习工作和女儿的专业不符,但是不实习就可能拿不到毕业证,我们只能同意孩子去实习。”李女士说。
陈丽丽实习的工厂
陈丽丽每天6点半前到校,乘坐班车到工厂,8点进车间工作到20点,除去吃饭时间实际每天工作约11个小时,一天工资约99元,主要负责在流水线装箱、搬运产品。实习期间,工厂没有提供工作服和劳保鞋,只发了一件马甲。李女士回忆,女儿的实习十分严苛,周末没有固定休息,请假需提前一天到车间当面申请,“有一次孩子发烧拉肚子,在群里请假不批,我没办法,拉着发烧的孩子开车去厂里批假。”
2025年12月6日,正在上班的李女士收到女儿的电话,电话中女儿称在流水线搬运产品箱子时摔倒,因为怕摔坏了产品要赔偿没敢松手,结果右膝直接跪地摔伤。摔倒后,车间里没有人发现,陈丽丽自己拖着腿挪到车间门口,被一位阿姨扶起。生产线副线长过来后没有检查陈丽丽伤情,而是让陈丽丽给家长打电话。陈丽丽提出请假,被告知需要找生产线线长。陈丽丽又走到办公室向线长请假后,独自从工厂车间挪到了厂门口。
陈丽丽的手术伤口
“我到的时候孩子一个人坐在工厂外马路牙子上,眼泪哗哗的。”李女士说。当日,李女士将女儿送到漯河市立医院(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经检查确诊为右侧胫骨近端骨折、腰关节后十字韧带损伤,女儿经过手术右腿植入钢钉固定,后续还将经历一次手术取出钢钉。
事后,陈丽丽才找到了一份写着自己名字的《河南省职业院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协议三方分别为校方、实习单位、陈丽丽。协议中写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或协调校方为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学生在实习单位实习期间,如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实习单位参照在职员工事故处理办法和购买的相关的保险合同,协助保险公司对学生进行理赔处理。实习单位会同学校做好学生及监护人救治和善后工作。校方督促实习指导教师随时与实习单位指导人员联系了解学生情况,共同管理,全程指导,做好定期检查,并配合实习单位做好丙方的日常管理和考核鉴定工作,及时处理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指导人员在实习中发现的问题。
实习协议中没有三方签名
然而,陈丽丽并不认识协议中登记的校方实习指导老师谢某,协议也没有三方签字。
家长维权遇推诿 自费1.7万元做手术后遭遇“索赔难”
为了维权,事发后李女士首先联系了学校在家长群公布的联络人郭老师。郭老师到医院后,劝说李女士通过实习保险报销医疗费,并给李女士发来一份太平洋保险的“学生实习专用产品”保单。
记者在该保单中看到,被保险人为陈丽丽,该保险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的保险金额为10万元,附加意外伤害医疗的保险金额为1万元,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为每天50元。此外,康复治疗的费用、交通费、食宿费、生活补助费及被保险人的误工补贴费均不在理赔范围。
李女士收到的女儿实习保险单
李女士透露,女儿光目前的医疗费就花了1.7万余元,自己还曾停工了几个月到医院照顾女儿,在自己追问郭老师报销比例后,在学校又推出刘教官处理此事。
“那位刘教官自称代表学校,还带我去工厂交涉,让工厂把事发时的线长辞退了。”李女士说。
由于对赔偿方案有异议,李女士暂未将医疗费报销材料提交给保险理赔人员。李女士还咨询了律师,律师建议其联络涉事几方配合给陈丽丽做伤残鉴定,并为李女士草拟了一份赔偿清单,其中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二次手术费等共计14.8万余元。“如果女儿的伤达不到伤残标准,我们也会删改掉清单里的残疾赔偿金。”李女士解释。对此赔偿清单,刘教官并不认可。
律师给李女士草拟的赔偿清单
李女士给记者提供了几段与郭老师、刘教官沟通录音。录音中,郭老师表示,学生和工厂不是劳务关系,不是工伤,自己也上班的,不了解报销详情。
录音中的刘教官表示,自己是学校负责实习的老师,可以通过保险报销花费的医疗费用,再给几千元营养费,但是拒绝了李女士提出的配合去做伤残鉴定及其他赔偿的要求。“实习受伤你家不是第一例,我们有好多例了,也有更严重的。学生不是厂里的员工,我们没有配合你做伤残鉴定的义务,孩子这不属于工伤。”刘教官在录音中说。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介绍,在校生实习不具备劳动者资格,无法参加工伤保险。虽然陈丽丽不能做工伤伤残鉴定,但可在起诉后向法院申请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来确定伤残等级和赔偿金额。“《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接收实习生实习的,应当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工作期间,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即使自身存在一般性过错,也不能减轻实习单位的赔偿责任。学校作为实习的组织安排方,负有安全教育和管理义务。”付建说。
付建还指出,202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确禁止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无关的实习实训。涉事学校此举或涉嫌违规,教育部门可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罚款,“学校实习老师事发时不在场,说明学校未履行现场指导和监管职责,具有过错。实习中介如果对实习单位的安全条件未尽到审查义务,盲目促成合作的,同样具有过错。营养费、家长照料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伤残赔偿属于陈丽丽受伤期间遭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其有权主张赔偿。”
漯河市郾城区第一职业技术高级中学官网显示,该校是一所隶属于郾城区教育局的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李女士也曾来到当地教育局反映情况,对方登记了学生信息后让她“回去等电话”。海报新闻记者多次拨打刘教官、涉事学校实习工作负责人、实习指导老师、校方、涉事工厂电话,均无人接听。记者致电郭老师后,对方称自己并不是学校老师,而是工厂的人,不知道具体赔偿情况。
7月15日,郾城区教育局信访工作人员告知记者,他们会继续催促校方与家长联系。7月15日,记者拨通了陈丽丽班主任电话,其表示陈丽丽确实是在实习中骨折,陈丽丽受伤一事已交给学校处理,但不清楚具体处理方案。“我在她受伤后去医院看望过了,我这边该做的都做了。”班主任说。
7月15日,涉事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李先生表示,陈丽丽受伤后班主任、实习指导老师谢某、校领导多次到医院看望沟通,但因为家长提出十几万赔偿要求双方没有谈拢,陈丽丽家长也一直未提交保险理赔材料。“我们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先走保险,剩余保险没有覆盖的医疗费、营养费等则由工厂赔偿,如果家长提出三方伤残鉴定我们也会配合。”李先生说。
李先生表示,学校给陈丽丽安排的电子厂实习是通过了教育局审批的合规实习。但当被问及为何给陈丽丽安排非本专业实习、三方实习合同上为何没有签名时,李先生回复“不太清楚”。记者追问学校是否安排实习指导老师跟随,李先生解释:“(学生)到了工厂,按理说是不需要老师的,由工厂完全接手。派出老师是学校出于责任,不派老师也合情合理。”
对于校方的说法,李女士并不认可。她表示,自己没有提交理赔材料是担心实习保险无法覆盖全部医疗费。孩子受伤后仅班主任探望过,且班主任根本没有介绍具体赔偿方案,仅让李女士与刘教官联系赔偿,校方的实习指导老师谢某、校领导等更是完全没有联系过李女士。7月15日,自己才收到校方办公室电话。“电话里学校的人说他之前不知道我女儿受伤这件事,现在要和班主任了解下情况。”李女士说。
现在陈丽丽仍在拄拐行走,李女士希望学校、中介和工厂能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承担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二次手术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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