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某中学将献血与教师评职称挂钩 学校:考虑不周,已收回

发布日期: 2023-01-10
来源网站:3g.k.sohu.com
作者:
主题分类:劳动事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教师, 挂钩, 普兰店, 学校, 评先, 新闻记者
涉及行业:服务业, 教育
涉及职业:政府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者
地点: 辽宁省

相关议题:绩效考核

  • 辽宁省大连市某中学曾将献血与教师评职称挂钩,引发舆论关注。
  • 该中学发布通知称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
  • 网友和教师对此表示质疑,认为献血是自愿行为,不应该作为考核指标。
  • 普兰店区教育局表示,奖励机制为学校自主决定,教育局仅作倡导。
  • 该中学负责人回应称考虑不周,已将通知收回,完全按照无偿献血的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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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缓解血液库存的下降,全国多地发出了献血的呼吁,不少城市还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献血车进入街道社区等。但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这些号召献血的活动中,有单位却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从而引发舆论关注。

据知情网友爆料称,在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某中学,校方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里面提到“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在该网友晒出的相关截图中,红星新闻记者看到,在发送给各教研组长的通知截图里,除献血范围、人群范围、献血时间和地点外,还特别标明了“有关要求”,即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但在大连市普兰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组下发的《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里,记者却并未看到有对献血者额外补偿的内容。

该消息曝出后,立即引发网友热议。有匿名教师坦言,献血是自愿的行为,政府部门可以对无偿献血的志愿者和积极分子进行表彰,但不适合将这作为一项指标纳入对教师的考核,“如果一名教师在教学的各方面都很优异,却因身体情况不适合献血,是不是就无法在评职、评优、评先中获得资格?”也有网友表示,如果有教师雇人替自己献血,那么评奖制度如何查证?

对此,普兰店区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由于本地血库严重不足且普兰店采取“自采自供”的献血政策,教育局向各学校发布献血通知一事属实,但网传的奖励机制为学校自主决定,教育局仅作倡导。

普兰店区涉事中学负责人则回应红星新闻记者称,网传的消息中提到“优先考虑”仅为该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下的一项参考,校方发布此消息本意为对自愿献血的教师进行鼓励与关怀,以此达到呼吁教师参与献血的目的,且“岁数大的老师不用献血”的说法不属实,“在受到多方质疑后,校方表示发布此消息考虑不周,现已将其收回,完全按照无偿献血的文件要求。”

此外,红星新闻记者还注意到,在大连市普兰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组下发的《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中,明确表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提高站位,高度认识无偿献血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动员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而对于该通知中“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的要求,前述涉事中学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学校尚未达到该要求,但仍将坚持教师自愿献血原则。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第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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