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门店被曝体罚员工当街深蹲,律师:侵犯劳动者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

发布日期: 2024-04-18
来源网站:www.sohu.com
作者:九派新闻
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体罚, 用人单位应当, 门店, 措施, 惩罚, 女子
涉及行业:服务业
涉及职业:白领受雇者
地点: 山东省

相关议题:压迫行为

  • 山东德州一老凤祥门店因员工未完成销售目标,采取体罚方式让员工当街深蹲。
  • 门店工作人员表示,除体罚外,也有奖励措施,如发放奖金。
  • 法律专家指出,该体罚方式侵犯了劳动者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侮辱、体罚劳动者属于违法行为。
  • 企业应尊重劳动者合法权益,避免使用体罚等方式,采取适当的激励和惩戒措施。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4月17日,山东德州有网友在短视频平台爆料当地一老凤祥门店因员工未完成销售目标,惩罚员工在店门口深蹲。18日,该老凤祥门店工作人员回应,除了惩罚措施,也有相应的奖励措施,昨天还给部分员工发放了奖金。

图/爆料视频截图

视频显示,一女子正在深蹲,另一女子拿着手机进行拍摄,旁边站着数位身着同样深色套装的女子。

“做销售是有目标和任务的,门店也知道员工挣钱不容易,但是不设定目标和任务,品牌也难以维持下去,所以平常会有一些对应的奖罚措施,也是为了提高员工的积极性。”老凤祥门店工作人员称。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向九派新闻介绍,这种处罚方式不合法。

“该门店对员工采用户外体罚的方式,是对劳动者人身权利、人格尊严的侵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倡导的精神不符。用人单位应当制定适当的奖惩措施,避免体罚和变相体罚,要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采取恰当的激励和惩戒措施。”其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都属于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

付建提示,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对员工作出奖励或惩罚措施无可厚非,但需要建立在尊重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使用体罚的方式惩罚员工,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爆料】请联系记者微信:linghaojizhe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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