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学院停招学生并分流教职工,教育局曾答复称7月起停办,尚有学生未毕业

发布日期: 2024-09-27
来源网站:new.qq.com
作者: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教职工, 职业技术, 学院, 分流, 学校, 女士
涉及行业:教育, 服务业
涉及职业:青年学生/职校/实习生, 政府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者
地点: 江苏省

相关议题:劳动合同, 职业教育

  • 应天职业技术学院决定停止招生,并开始调整教师劳动关系,部分教师被分流或终止劳动合同。
  • 学院共有专职教职工44人,目前有35人的劳动合同被终止或解除,其中27人被分流至其他学校。
  • 对于未能分流的教职工,学院选择不再续签合同,并提前口头通知,但未提供停招停办的具体文件。
  • 江宁区教育局曾答复,应天学院已制定分流方案,分流人员将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获得经济补偿。
  • 学院存在两家机构,一家为社会组织,另一家为事业单位,但对于教职工的劳动关系存在不一致的说法。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近日,江苏南京的赵女士(化姓)称,自己所在职的应天职业技术学院(下文简称“应天学院”)开始调整大多数教师劳动关系,部分教师被分流、终止劳动合同。其称,学校今年已停止招生,曾就教师分流等情况咨询,江宁区教育局曾答复,该校经批准于2024年7月起停办,然而,其未曾见过停办通知。

赵女士介绍,该校为大专,学制为三年制。红星新闻获取的信息显示,该校目前仍有学生在读,2022级(预计2025年毕业)有200余人,2023级(预计2026年毕业)则有近百人。

记者就此事咨询应天学院院长,其表示学院没有停办,只是今年申请停招了。江宁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则表示,已登记相关问题,反馈后答复,截至发稿,记者尚未收到回复。

▲应天职业技术学院。图据学院官网

学校44名专职教职工中

35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据赵女士介绍,自己在十余年前入职应天学院,曾与学校续签多份合同,最近一份合同中,合同期限为2019年2月至2025年1月。

今年8月,赵女士与其他教师一同参与了学校方面的面谈,得知自己的合同将不再续签。本次面谈中,学校领导与她确认了学历、教师资格证等,称对应分流院校无对应岗位,无法将她分流,因此不再续签合同。

就教职工劳动关系情况,应天学院人事部门一工作人员答复红星新闻,学校共有专职教职工44人,目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教职工有35人,其中27人被分流到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为与劳务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到对应学校任教,8人只终止不分流,另有5人合同尚未到期,学校提前口头通知后续不续签。

关于解聘原因,学校给教职工出具的《关于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通知函》中写道,“因应天职业技术学院自2024年秋季起停止招生”,但人事未收到停招停办具体文件。

关于分流的情况,赵女士称,多名教职工已就此事进行信访。记者获取的文件显示,曾有多人联名称,学校近日突发违法停止办学,辞退教职工,仅学校领导口头通知,无相关正式文件等问题。

9月11日,江宁区教育局曾答复称,应天学院已制定了《应天职业技术学院办学体制调整教职工分流方案》,对应天学院教职工按照“自主选择、分批实施”的原则实行分流。应天学院教职工可自主选择分流去向: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同时符合江宁高职校教学岗位需求的可自愿分流至江宁高职校相应教学岗位;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或江宁高职校没有相应教学岗位需求的合同到期后选择自主择业。所有分流人员与学校解除聘用关系,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答复还中提及,“应天学院经批准已于2024年7月起停办”。此后,多人再次联名,要求公示学校停办等文件。据悉,该申请已于9月17日被江宁区教育局受理,将于11月16日作出答复意见。

▲相关答复截图

9月26日,记者就学院停办事宜咨询应天学院院长,其答复称,“学院没有停办,只是今年申请停招了”。

此外,记者获取的信息显示,该校仍有学生在读,2022级(预计2025年毕业)有200余人,2023级(预计2026年毕业)有近百人。赵女士表示,其未曾收到关于后续学生上课的安排通知。

同一学院名称存在两家机构

学院已民转公五年

对于学院发起的解聘,赵女士质疑其是否符合事业单位相关管理办法,并称学院方面多次就其为民办或公办性质说法不一。

天眼查显示,名为“应天职业技术学院”的机构共有两家,一家为社会组织,成立于2002年,地址位于仙林大道;另一家则为事业单位,成立于2019年,地址位于龙眠大道。两家机构目前状态均为“正常”。

赵女士的劳动合同显示,聘用机构应天职业技术学院,经营地为龙眠大道,但单位类型及代码证号仍为民办非企业及社会组织所用编号。而赵女士的个人所得税相关记录显示,工资扣缴义务人机构应天学院显示为事业单位应天识别号。她的合同期限起始于2019年2月,签署时间并未填写。

▲公办应天学院信息

赵女士告诉记者,合同实际签署时间为2019年10月,此前,她曾因访问事项出国等原因,短暂离校,未能及时续签合同,直到当年10月回校报道,后补签合同。赵女士回忆,报到时,她发现学校的校址变了,校领导也进行了更换。

对此,应天学院人事部门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合同上的机构编号是没有及时更新,“应天的教职工从法律关系上讲都是公办应天的教职工。”

该工作人员提到,2019年8月26日,由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南京特希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省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签署了《关于变更应天职业技术学院举办者的框架协议》,其中约定“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应天职业技术学院的举办者变更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将原应天职业技术学院的性质变更为公办性质,办学地址仍在江宁区”“变更前应天学院的教职工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变更后应天学院按照‘确保稳定、人岗相适’的原则妥善安置”。公办应天于2019年9月5日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更换了新的印章,“从三方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教职工的劳动关系隶属于公办应天”。

2019年,“南京发布”曾通报,南京东方文理研修学院董事长、应天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王中平和南京市应用技术学校校长张璟,因在办学过程中涉嫌诈骗犯罪被南京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同时,二人还存在严重的违规招生等行为,导致部分学生和家长因学籍问题聚集。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文件显示,同年8月,江苏省教育厅曾发函,原则同意将应天学院举办者变更为江宁区人民政府,办学性质由民办变更为公办。

9月25日,记者咨询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工作人员称,作为社会组织的应天学院所持执照已于2022年到期,目前正在注销。同日,记者查询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显示江宁区教育局举办的应天职业技术学院有效期至2029年。

红星新闻记者 陈馨懿 实习生 倪巧

编辑 何先锋 责编 官莉

编辑 删除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