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特别规定保护女职工,重度痛经给予1到2天休假,此前已有十多个省份可休“痛经假”

发布日期: 2024-09-29
来源网站:www.163.com
作者:极目新闻
主题分类:劳动政策与管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女职工, 休假, 女性, 经期, 省份, 网友
涉及行业:
涉及职业:
地点: 云南省

相关议题:请假休假

  • 云南省出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
  • 规定中明确,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可在医疗机构确诊后,享有1至2日的经期休假。
  • 用人单位需为经期女职工提供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或相应价值的卫生用品,以及根据季节变化提供保健或保护用品。
  • 全国已有包括北京、上海等十余个省份明确规定女性劳动者享有“痛经假”权益。
  • 实施“痛经假”政策面临的挑战包括女性员工因担心影响工作评价而不敢休假的现实困境。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云南省政府网站消息,《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2024年9月3日第十四届云南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来源:云南省政府网站)

《规定》第九条提到,用人单位应当为经期女职工提供下列劳动保护:(一)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劳动;(二)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或者相应价值的卫生用品,企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三)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给予1至2日的休假;(四)从事野外、室外流动性作业和其他生产作业的女职工,根据不同季节提供相应的保健或者保护用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护措施。

“痛经假”的概念其实由来已久,1993年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已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有包括北京、上海、陕西、江苏、山东、四川等在内的十余个省份,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

2022年11月,“深圳人社局回应女职工生理假期”冲上微博同城热搜榜,引发关注。据深圳市人社局官网发布: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当时,有不少网友表示,“这个举措对女生很友好”“很贴心”,也有不少网友表示:“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尊重每一位女性”。

其实,对饱受痛经困扰的女性来说,每个月如果有一两天痛经假“求之不得”。可以想象,如果在严重痛经或月经过多的几天,还要如往常一样挤早高峰的地铁,甚至要经历一小时以上的“极端通勤”,必然会加剧身体上的不适感。而且,痛经发作时,人很容易感到疲劳,疼痛感的存在也让人很难集中精力工作,要求严重痛经的女性员工按时到岗,既难以保证工作效率,也不利于她们缓解病痛。居家休息状态下,她们可以免除长时间通勤和伏案的劳累,适度卧床休息也有利于减轻不适感,帮助她们逐步恢复体力。

当然,在具体的政策落实中,还有不少细节问题值得关注。例如,此前就有报道提到,“痛经假”在推行过程中,还存在着员工“不敢休”“不能休”的现实困境。

现实中,一些女性员工或是对痛经问题感到难以启齿,或是担心领导同事会认为自己“太麻烦”“拖后腿”,甚至因此成为被“优化”的重点考虑对象,也不敢提休“痛经假”。

对此,除了要加强监管,保障女性员工的劳动权益外,更根本的还是在社会层面增强对不同群体特殊需求的关注和尊重。

极目新闻综合界面新闻、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政府官方微博、中国青年报、光明网等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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